2006年11月2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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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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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开脱不成功反因伪证落法网
傅筱云
本报讯 行贿人为了帮受贿人开脱罪责,向法院提供了虚假证词,结果不但受贿人没逃过法律制裁,自己也身陷囹囫。昨天,诸暨市检察院以涉嫌伪证罪对金某提起公诉。
2004年10月,诸暨市城东阳光装饰城经理的金某为感谢诸暨市八方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某在工程承接和款项结算上的关照,于2005年5月的一天,到徐某的办公室送了10万元。
在法院审理徐某受贿案期间,金某出具了一份名为“我的真实证词”的虚假证词提交给了法院,妄图替徐某开脱罪责,但被识穿。
(傅筱云)